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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要心中有佛,何必拘泥於戒律清規?

心中有佛,六根不淨,亦有善緣。

無心向佛,清規戒律,倒也枉然。

威權時代過去了,轉型正義的到來也不遠,先人是非對錯自會從神壇上被請下來,由後代予以客觀判斷,以求給予公允平價以對先人事蹟蓋棺論定。

但轉型正義並不是說用現在的觀點全然套上去就是正義,而是要以當時相對客觀、公正的觀點來論斷,更不是要用符合自己利益的那一套史觀,來強加上去,形成我壟斷發語權與闡釋權,不合乎我意見的就請你轉邊,不聽就發動群眾讓你低頭,這無疑是造成一種新的威權,今日的自己在踐踏昨天的自我。

在一個多元、自由的民主時代,是不應該在未有充分理解的情況下進行對某人的尊崇,而將其神格化、神聖化,放上供桌來膜拜,既然要膜拜,就必須客觀檢驗其所作所為,如果連這點都無法讓人做到,那就只是威權造成的「復魅」,而不是民主自由了。

在鄭自焚這件事,支持者們單方面認為是以死諫的方式來爭取言論自由,這其實不然。首先,自焚死諫這件事應該是以一己生命來換取大眾對該議題的注意,而不是意圖連雜誌社的同仁一起殉道,而傳言說被警察殺死(事實上是犯法在先,被拘捕);再者,既然爭取的是言論自由,那就應該知道自由是不應該建立在他人的不自由上的,卻是以汽油彈自焚,使得員警們灼傷,這是一句台灣獨立、言論自由就能當遮羞布解決的事嗎;第三,既然是犯法,也認為這法律有問題,為甚麼不是循體制內的程序解決爭端,而是採取激進的方式(還是被趕鴨子上架、逼上梁山的?)抗議,到底解決了什麼問題、訴求目的有達到嗎;最後,民進黨這麼重視這位「精神?」黨員,卻不去重視被民進黨踢出的建黨功臣,到他們過世的時後才假惺惺去說幾句話,這不是消費死人是甚麼?

成大學生、民進黨批評校方違反大學自治,但大學自治是從憲法第十一條的講學自由所推導出,如果學校內的成員們無法就此達到共識,最後以民主思辨、科學驗證方式否決該提案,不也是學術自由的一種展現,那有心要干預此事的人,算不算把政治黑手伸入校園?

再說,就算真的改名,那又怎樣,你們是被這樣對待了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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改名是要紀念、校訪他的精神,如果不能檢討他的事蹟,就一昧去崇拜、排斥其他意見,無疑是對個人偶像的復魅,在這個可以把威權領導請下來「除魅」,並予以批評的年代,卻如此在開思想上的倒車,回到威權時期的個人崇拜,到底是言論自由,還是迷思?是要學鄭南榕的哪一點?公民不抵抗?惡法非法?批判流亡政府?還是革命民權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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